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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我县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从基层聘请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误工补助要及时兑现,不得拖欠。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
  五、工作要求
  (一) 坚持依法普查。各乡镇,国营南平、岭门农场,吊罗山林业局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信息,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业务。监察机关要及时对人口普查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二) 加强宣传工作。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检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00九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吴祥维(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梁少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少波(县统计局局长)
  王光伟(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庆日(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叶仕勤(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徐克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兴泉(县统计局副局长)
  郑祥江(县统计局副局长)
  林玉美(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宋安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林宏智(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荣凌(县民政局副局长)
  胡元江(县司法局副局长)
  苏绍颖(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 干(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陈宗祥(县建设局副局长)
  陈延海(县农业局副局长)
  吴武军(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副局长)
  黎 英(县卫生局副局长)
  吴定国(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吴慧敏(县旅游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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