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发[2012]89号)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共同印发的《关于“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工作依照《201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组织开展,立项范围参照《201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
二、2012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原则上在校级教改立项基础上择优立项,并向教学工作一线教师倾斜,请各高校严格按照限额择优推荐。
限额如下:“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每校25项;独立学院每校10项;其他高校每校20项。
三、请各校务必于5月11日前将《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gjc86896698@163.com,我厅将于5月18日前将各校网络申报用户名和密码告知各校联系人。
四、请各高校务必于5月21日-6月1日登录“辽宁本科教学网”(www.upln.cn)“项目管理”平台,填报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填报的材料包括:
1. 学校推荐公文,制作成PDF或JPG格式;
2.《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
五、开展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工作,是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秋佳、张越、李黎;
联系电话:024-86896698、86906109;
电子信箱:gjc86896698@163.com。
附件:
1.201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201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3.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4.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
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做好201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以下简称“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