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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程进展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程进展情况的通报
(冀建村〔2012〕31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

  今年以来,各地根据全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全面启动了保护工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1-4月工作进展情况

  (一)方案制定和工作部署情况。各地均对保护工程的实施进行了部署,石家庄、张家口、邢台、邯郸市制定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石家庄、邢台市还召开了本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程工作会议,部署有关工作。

  (二)项目落实情况。目前,全省已有2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落实了年度保护工程项目,占全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总个数的67%。邯郸、唐山、保定市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均落实了保护工程年度实施项目,石家庄、张家口、邢台市部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落实了年度实施项目(各地已落实年度保护工程实施项目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统计汇总表附后)。部分项目已启动,正在抓紧组织对历史建筑、传统民宅修缮以及基础设施改造、环境整治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高。个别地方工作部署不及时,责任不明确,保护工程年度实施项目、建设资金不落实。目前,还有15个镇村尚未对年度实施项目作出具体安排;

  (二)年度实施项目启动较慢。部分已确定的实施项目,至今未正式启动建设,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程设计方案和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个别项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要求不具体,难以有序实施;

  (三)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个别市主管部门未按工作分工履行职责,对县(市、区)工作指导、督导不力,甚至尚未有效开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实施保护工程的职责,切实承担相应工作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全面推进保护工程。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保护工程的实施。要根据工作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做好项目建设的组织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月通报、调度制度,加大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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