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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冀建村〔2012〕31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有关城管局:

  今年以来,各地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村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机制建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作推动情况。各地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机制建立进行部署,对项目建设进行了安排。沧州市逐一对“村镇两厂(场)”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和督导,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明确了开工时间及建设进度要求;保定市与各县(市)签订村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责任状,明确工作责任,加快项目建设;唐山市除加快列入全省建设计划的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外,还积极推进其他重点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廊坊市扩大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范围,在所属县(市)全面推进。

  (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全省确定建设镇污水处理厂80个。截止到4月底,建成9 个,在建23个。已建成和在建32个,占全省确定建设任务的40%。各市进展情况如下:

  表1(略)

  (三)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进展情况。全省确定推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的试点县(市)50个。截止到4月底,已有22个县(市)实施或部分实施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占需实施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县(市)的27.5%。各市进展情况如下:

  表2(略)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项目建设用地、资金尚未落实。个别已确定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设施的项目,由于建设用地、资金没有落实,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建设进度比较慢。部分镇污水处理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慢,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一些地方尚未建立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机制,相应工作也未开始实施;

  (三)工作推动力度不够大。一些地方工作责任不明确,工作时间节点不具体,工作措施针对性不强,难以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和工作机制的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各地对已确定的污水处理和垃圾一体化处理设施项目,进行逐项调度,制定具体建设计划,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的试点县(市),要结合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要求加快组织推进。各地要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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