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检查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2〕49号)
延安市、黄陵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政府发布的《
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于 2010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出台的第一部保护黄帝陵地方性规章。为切实贯彻落实
《办法》,推动《黄帝文化园区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建设顺利实施,经省政府同意,将于近期对
《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风景名胜区条例》和《
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要求,通过对黄帝陵景区进行全面检查,以进一步规范运行模式,强化依法管理,营造黄帝陵更为浓郁的圣地氛围。
二、检查对象
根据
《办法》的规定, 延安市、黄陵县政府,省文物局、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黄帝陵管理局是执行
《办法》的主要行政管理部门,是此次检查的主要对象。
三、检查内容
(一)黄帝陵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情况。
(二)黄帝陵周边古柏保护及抗旱防火、灭虫防害和安全措施情况。
(三)黄帝陵周边大气、土壤、水体、噪声污染的监测与防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