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吉发改投资联〔2012〕422号)
有关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委(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新建廉租住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324号)精神,现将2012年全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项目必须符合《关于
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6号)及省里有关规定,前期工作已经到位,征收手续已经完备。切实将地方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请你们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发挥作用。
三、认真做好项目建设信息统计工作。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密切跟踪计划执行情况,按要求上报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和建设成效等情况。
联系人:省发改委 投资处 胡文博
联系电话:88904537
联系人:省住建厅 住房保障处 孔德厚
联系电话:82752387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2年吉林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表
单位:套、户、万平方米
地 区 | 套 数 | 面 积 |
全省合计 | 32045 | 1875552.2 |
磐石市 | 1548 | 98880 |
桦甸市 | 3100 | 260611 |
辽源市 | 10200 | 550000 |
东丰县 | 705 | 39901 |
东辽县 | 2117 | 121500 |
通化市 | 5151 | 277000 |
通化县 | 1068 | 60694 |
梅河口市 | 109 | 7235 |
靖宇县 | 497 | 25120.2 |
临江市 | 550 | 34611 |
江源区 | 7000 | 4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