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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屋顶绿化养护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屋顶绿化养护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
(杭财基〔2012〕129号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各区财政局、建设局、绿化办、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各单位开展建筑物屋顶绿化工作,确保我市城区建筑物屋顶绿化的养护质量和景观效果,我们制定了《杭州市城区屋顶绿化养护经费补助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1.杭州市城区屋顶绿化养护经费补助办法

  2.杭州市城区屋顶绿化养护考核检查标准

  附件1:
  杭州市城区屋顶绿化养护经费补助办法

  为配合《杭州市区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管理办法》的实施,鼓励各单位开展建筑物屋顶绿化工作,改善城市环境,缓解“热岛效应”,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范围

  对杭州市主城区纳入市建筑屋顶综合整治专项且单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屋顶绿化养护予以补助。不含地下车库顶板上绿化和已计入项目绿地率指标的屋顶绿化。

  二、补助标准

  杭州市城区建筑物屋顶绿化养护经费,市、区财政分别按每年每平方米2元进行补助,不足部份由业主自行承担。

  三、补助办法

  1、杭州市城区建筑物屋顶绿化养护补助实行申报制,一年申报一次。由各屋顶绿化业主单位向所在区绿化建设管理部门按实申报,并附申报屋顶绿化平面图和房屋产权人(业主)等证明材料,经区绿化建设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统一报市绿化管理站。

  2、市绿化管理站对各区申报项目实地检查考核,达标(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后报市园文局、市财政局审核、列支。

  3、检查未达标的,或有侵占绿地和在绿地内违章搭建构(建)筑物的不予补助。

  4、区级财政补助资金或业主自行承担资金未到位的,市财政不予补助。

  5、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市园文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
  杭州市城区屋顶绿化养护考核检查标准

  为配合《杭州市城区屋顶绿化养护经费补助办法》的实施,提升屋顶绿化养护资金使用效率,特制订《杭州市城区屋顶绿化养护考核检查标准》作为屋顶绿化养护考核检查具体实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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