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黔建建通〔2012〕246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办〔2012〕30号)要求,为扎实推动各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厅决定实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情况周报表》;《组织督查检查情况和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施处罚情况周报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动态。
二、报送时限及要求
(一)《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情况周报表》及《组织督查检查情况和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施处罚情况周报表》于每周四中午12时前以电子表格和传真形式报送。
(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于月后4日前以电子表格和传真形式报送。
(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每周报送一条以上。报送内容主要包括“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典型案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和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并将联络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于5月18日前报送厅建筑业管理处。
(二)我厅将在每季度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上对“打非治违”行动进展情况及各地信息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三)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按照《贵州省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黔建建通〔2012〕191号)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配备精干力量,细化工作责任,保障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确保实现“打非治违”工作目标。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传真):0851-5360058
电子邮箱:25022066@qq.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情况周报表
2012年1月1日至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