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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园林艺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园林艺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冀建人〔2012〕15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城市绿化办公室,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

  根据《河北省技能大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安排,2012年继续组织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竞赛项目。经研究,结合我省举办的首届园博会,定于2012年4-6月组织开展园林艺术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八次党代会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全省主体产业、特色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更多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打造人才高地,全面提高全省园林绿化行业生产操作层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为推动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再上新水平提供强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撑。

  二、组织方式

  全省园林艺术职业技能竞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主办。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省风景园林与自然遗产管理中心承办。各设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有关院校协办。各设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组织选拔赛或预选赛。

  三、竞赛工种及内容

  本次竞赛的职业(工种)为:插花工、摆花工、修剪工、园林绿化快速设计竞赛。各职业(工种)竞赛按照职业标准中的高级工应知应会范围命题。竞赛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两项成绩按百分制,合并计算出成绩,其中: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占20%,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占8O%。60分为合格。

  四、参赛人员

  凡从事上述职业(工种),年满18周岁的河北籍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选手报名按公司注册属地化管理原则,参加所在设区市(部门、单位)的选拔竞赛。原则上,各市(部门、单位)均应通过举行选拔赛或预选赛推荐参加全省决赛的选手。

  各设区市、院校参赛的选手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竞赛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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