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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迅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三)隐患整治“回头看”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对第二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其中,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此外,在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部分地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分析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5日)。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深入分析,认真总结,研究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针对建筑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开展打击建筑工程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重点打击容易引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涉及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强化执法。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宣传、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停工、整改、罚款、红(黄)色警示、媒体曝光等措施,对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并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四)认真总结,加强信息报送。根据省、市“一周一调度统计、一月一小结通报”的工作要求,请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从5月份开始,一是5月31日前报送一名信息联络员;二是每周五12时前报送每周的工作进展情况;三是每月月底前报送当月工作总结以及《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领域“打非治违”情况月报表》(附件1)和《组织督查检查情况和对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情况月报表》(附件2),月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查处的典型案例、对前期查处问题的跟踪督办等。

  9月5日前,请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将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总体情况,以及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行为的类别、数量、执法文书复印件等)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质量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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