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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第六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活动周主要活动内容包括:

  (一)展览。

  2012年底在广州举办“2012广东工业设计展”,展览内容包括:“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获奖作品、“省长杯”优良工业设计奖获奖作品、全国首届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获奖作品、“省长杯”专项赛获奖作品、“中英12高校低碳设计竞赛”获奖作品、“2013广东设计国际巡回展”主场预展以及海外引进的高水平国际设计专题展等。

  (二)主题论坛。

  活动周期间,在广州举办高规格主题论坛,省内其他城市举办设计趋势研究、设计方法研究、新材料与新技术推广、成功设计案例分享等各类论坛和活动。

  (三)颁奖。

  活动周期间,对“省长杯”大赛获奖团队、优秀设计师及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颁奖和表彰,并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

  (四)“省长杯”优良工业设计奖评奖。

  为鼓励和推动我省工业企业重视设计,提升我省工业产品市场竞争力,树立“广货”新形象,根据“省长杯”优良工业设计奖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流程,在全省开展优良工业设计奖产品的征集和评选活动。按照优良工业设计奖评审规则和评分标准,对参与“省长杯”优良工业设计奖的产品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若干符合获奖标准的产品,进行颁奖和表彰。

  (五)各城市各类设计活动。

  活动周期间,省内主要城市相应开展相关活动,包括各类设计博览会、展览、论坛等,具体内容与实施方案由各地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制订。

  十、设计成果市场化

  通过制订和实施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大赛产生的设计成果产业化,实现设计成果的市场价值,达到树立“广货”新形象和培育“广货”品牌的目标。

  (一)制订大赛设计成果产业化扶持办法,对已实现对接的可产业化项目,由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给予扶持。

  (二)组织开展各类设计成果推介会、产业对接会等活动,推动大赛产生的优秀设计、优秀创意推向市场。

  (三)制订《“省长杯”标识使用办法和规范》,允许和鼓励大赛产生的优秀作品上市后使用“省长杯”标识。

  (四)做好大赛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跟进、统计工作,进一步提升“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十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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