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赛,按照“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规范要求,由有关行业组织或大型企业根据自身产业发展的实力和需求申请承办,只针对大赛某些特定项目类别。
地方联赛,包括各地市已经开展的各类工业设计竞赛。
大赛的所有奖项均通过综合赛评出。专项赛和地方联赛产生的优秀项目由各主办机构推荐到综合赛,与综合赛其他项目一起参与深化设计评审和总评,角逐“省长杯”奖项。
为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公开,有关赛事之间的衔接细则、规范要求在大赛参赛手册中予以明确和公布。
四、参赛方式
大赛以个人或团队为参赛单位,参赛对象包括粤港高等院校、粤港设计机构、粤港设计师和广东制造企业。提倡企业与设计师、设计机构或院校联合组队参赛,同一参赛单位可提交多个参赛项目。参赛作品必须是2010年10月份以后(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中期评选截止后)所启动的工业设计课题项目。
五、参赛项目类别
本届大赛将结合国际公认的分类模式和我省产业特点,设立参赛项目类别,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在印发大赛项目征集通知时正式公布。
在公布的参赛项目类别范畴内,广泛征集符合大赛主题、具备商业和社会价值的设计项目,重点鼓励基于低碳、绿色、环保设计理念的市场拓展、人文关怀、传统再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服务及商业模式创新等产品设计。
六、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征集项目阶段)。
2012年5月底之前公布大赛参赛项目类别,印发大赛项目征集通知,广泛征集符合大赛要求的设计项目,举行大赛启动仪式。
(二)第二阶段(概念设计阶段)。
参赛单位根据大赛主题及项目方向开展概念设计,并参加概念设计评审。
1.概念设计,提交参赛项目。参赛单位自行开展概念设计,7月30日为概念设计成果提交的截止日期。
2.初步评审,结果公示。8月初,由大赛专业评委会依据专业分工对各类参赛项目的概念方案进行评审,并对外公布、公示初步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7天。
(三)第三阶段(深化设计阶段)。
通过初步审查的项目,参赛单位自行开展深化设计,或者参加由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业出资的“工作坊”进行深化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