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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7.逐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

  配合全科医生制度实施,加强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培养全科医生2200名,实现城镇每万服务人口有3名全科医生、乡镇每个卫生院有4名全科医生的目标。(牵头单位:省卫生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

  18.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

  落实医学毕业生学费代偿制,组织实施为50个县的乡镇卫生院选派和公开招聘400名特岗医师计划项目。安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农村医学专业招生计划各230名和1400名。做好城市卫生人员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实施千名医师帮扶乡镇卫生院项目。(牵头单位:省卫生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

  19.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制定全省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启动实施“十二五”第一轮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医学领军人才奖励、学科带头人培养、学术技术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以及医学领军人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项目。(牵头单位:省卫生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

  20.推进医师多点执业

  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鼓励支持公立医院医师到民营、外资医院执业。(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21.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进一步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争取招收1000名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牵头单位:省卫生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

  (七)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

  22.大力发展现代药品流通

  完善基本药物配送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促进药品批发企业整合,提高药品配送集中度。进一步强化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提高农村和“老、少、边、岛、渔”地区药品配送能力。(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贸委)

  23.合理调整药品价格

  启动药品价格复核工作,制定一批新进医保目录药品价格,复核、梳理和调整一批我省已制定的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合理调整部分中医药服务项目价格,出台鼓励应用中医非药物疗法、中药饮片、院内中药制剂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和医疗服务中的作用。(牵头单位:省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厅)

  24.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的电子监管。对基本药物以及我省增补品种的全品种全覆盖全方位抽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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