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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以高新技术开发区为载体,打造再制造产业基地。通过兼并重组、组合升级等方式,引导上规模的维修企业转化为再制造企业,并鼓励其发展壮大。
  (七)循环型社会。
  围绕循环型、节约型社会建设,在交通、建筑、物流、商务等领域推进循环经济,倡导绿色消费模式,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低碳绿色小城镇试点,推动循环型社会建设。
  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将通过环境标志认证、清洁生产审计、ISO14000认证的产品及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计划,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可循环使用产品、再生产品以及节能、节水、无污染绿色产品的比例。
  建设绿色交通系统。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鼓励使用低油耗汽车,加快推行清洁燃油汽车或单一燃料天然气汽车、混合动力车和纯电动汽车示范。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管理,强化检测维护,确保机动车排放符合标准。
  发展绿色建筑。加大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力度,提升建筑节能技术水平和能源利用率,加快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利用,推动新建住宅、公共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建筑废弃物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倡导绿色消费。增强节约资源能源的意识,倡导绿色消费,逐渐减少对过度包装的消费需求,促进企业产品包装的减量化和再利用。禁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超薄型一次性塑料袋,逐步在商场、酒店、机场、车站、公园和旅游景点限制一次性产品的使用。
  (八)循环经济科技支撑平台。
  发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的政策优势,依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以市场为导向、人才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建设循环经济科技支撑平台。
  研发推广平台。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平台,加强对循环经济共性技术的研发,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到2015年,建设5-10个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个市级和重点企业循环经济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
  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加快构建节能环保产业体系,推进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发展“三废”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节能汽车、节能家电、绿色照明、节能建材及环保材料、药剂、仪器设备的等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打造合肥、蚌埠、安庆等市环保设备产业基地,合肥、芜湖、蚌埠、安庆、滁州等市半导体照明新能源低碳产业基地,合肥、芜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和机电设备再制造基地。培育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10亿元以上的节能环保企业、百亿元以上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咨询服务体系。发挥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清洁生产中心等中介机构作用,完善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加强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和公众之间的联系,促进循环经济技术在各领域应用。培育一批提供测试分析、认证认可、节能审核、能源计量、标准化、清洁生产咨询、运营服务、人才培训等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体系、统计制度和标准化体系,开展物质流分析与管理。

  五、示范工程
  循环经济示范单位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载体。“十二五”期间,按照典型示范、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在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面,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百千万”示范工程,即五年建设500个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实施1000个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创建10000个低碳生活家庭,突出抓好一批示范工程与重点项目建设,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一)示范企业(400家)。
  节能示范企业。以冶金、用能用电大户企业为重点,选择100家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等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企业,培育为节能示范企业;
  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以生态种养、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延伸、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培育100家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
  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以冶金、石化、建材、电力、造纸、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培育100家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节水示范企业。以电力、纺织、造纸、化工等高耗水行业为重点,选择50家用水量大、管理先进、节水效果明显的企业,培育为节水示范企业;
  清洁生产试点示范企业。强化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清洁生产自愿审核,建设一批清洁生产管理水平、环境效益显著提高的示范企业,培育50家省级清洁生产试点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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