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支公司刘光松等四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2]6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光松等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寿人险京文[2011]14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刘光松、刘春海、仲伟增、陈求明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2号)中的有关规定,核准刘光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支公司经理、刘春海门头沟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仲伟增丰台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陈求明石景山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