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法﹝2012﹞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公用局、园林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好今年的工作。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201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大局,以“暖房子”工程、“八路安居”、城乡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节能减排为重点,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意见》为指导,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建立相应的制度,为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2、从立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入手,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各级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制建设的组织领导等多个方面,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依法行政建设。
3、从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部门首长重视依法行政为切入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法制理论研究,用科学的理论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法制工作的实践。
二、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