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的预通知
(吉建法〔2012〕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地局、公用局、园林局、行政执法局、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各项工作,拟定于2012年4月上旬召开201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总结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1年法制工作情况,安排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
(二)部署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三)交流各地各部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做法和经验。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地局、公用局、园林局、行政执法局、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主管法制领导及法规处(科)长。
三、会议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