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必须经过2个学期以上的教育观察,在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对疑似随班就读对象进行病史、家属史、认知水平与行为习惯表现等进行调查记录。
2. 在征得家长签名同意的基础上,学校筛查小组对疑似随班就读对象就病史、家属史、认知水平、语言能力、心理能力和适应行为等方面逐一进行综合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告知家长。
3. 由家长自愿带领学生到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院进行残障医学检查和测试,并将诊断结果报给学校。
4. 各县(市、区)残障儿童少年鉴定小组依据学生诊断报告,逐一听取学校筛查小组的情况汇报,审阅有关资料,接触对象,慎重作出评判;在签署随班就读对象认定意见后,该学生方取得随班就读学籍。在暂不具备筛查鉴定条件的农村地区,对疑似随班就读对象的学生,可以作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接收其在普通班就读,暂不作定性结论。
5. 随班就读学生的筛查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其档案材料应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和家长中扩散。
四、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教育安置,确定随班就读学生的主要责任人(可试行随班就读学生导师制);教导处要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双学籍管理工作。随班教师对随班就读学生设计个别化教育计划,并针对学生的需求合理安排补救教学,科学设计康复训练课程。每学期对每位随班就读学生的个别化教育,都应做到期初有研究、有讨论,期末有检查、有反馈,确保随班就读学生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五、学校的资源教室要做到专人负责,切实为本镇街区域内随班就读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应配置必要的教具、学具、康复训练设备和图书资料;资源教师要为进入资源教室学习的随班就读学生设计资源教室学习方案,具体规划随班就读学生的补救教学和康复训练内容,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丰富而生动的、适合他们发展需要的支持性环境。未建立资源教室的学校必须建立随班就读学生辅导室,在时间、空间、设备、设施、师资等方面充分保证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教育的实施和教育教学质量。
六、教师在随班就读班级的课堂教学中,要处理好普通学生与随班就读学生的关系,应当以集体教学为主,加强对残障学生的个别辅导。任课教师要围绕课堂集体教学内容,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教学内容的课前个别引导,教学重点的课堂个别指导,教学难点的课后个别辅导。每份随班就读课教案至少设计一个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教学环节。每节随班就读课,至少落实一项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教学措施。
七、要研究适合随班就读学生的多元评价内容,综合评价随班就读学生的发展。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业测试应同普通学生有所区别,评价方法应有利于学生自信心的培养和提高。除了参加班级的统一学业测试外,班主任、任课老师还要根据随班就读学生每学期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和学生知识能力现状,为学生单独设计目标范围内的评价内容。在学科抽测、学期考试时,随班就读学生不列入学生基数,但所取成绩的增减指数可计入随班就读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八、随班就读学校应设立随班就读教研组,并经常化、规范化地开展教研组活动。要积极开展随班就读教师的培养工作,积极选送教师参加特殊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