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意见
(黑政发〔2012〕37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及《黑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推进全省“重点人才工程”建设,推动十大重点产业发展,加快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式转变,通过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努力实现“科教人才强省富省工程”目标,支撑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发挥科技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作用
“十一五”时期,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创新型省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和生态环境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我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在全国排序回升至第12位。年均科技成果登记数达到1100项,应用技术成果应用率达到81.9%,比“十五”末期提升了8.1个百分点,加速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由2005年的1301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3941亿元,年均增长24.3%。实践表明,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已经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同时,我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的规模、结构和质量发生可喜的变化,从事R&D(研究与开发)活动的科技人员比“十五”末期增长了40%,创建、领办企业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人员逐年增加。
“十二五”时期,我省科技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将更加艰巨,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要达到55%。建设省级创新创业人才示范基地25个,建设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25个、科技创业团队300个,引进培育各类创新创业人才2500人。到2015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1件;全省登记科技成果达到1500项,应用技术成果应用率达到85%,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到1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00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为完成上述目标,加快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创新体制机制,切实留住和使用好本省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省内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