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巡查组对喀什地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巡查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2]8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现将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巡查组赴喀什地区12个县市对喀什地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巡查情况反馈意见转发你们,请按照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对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切实将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这一重大民生实事做好,好事办实。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科学确定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标准和建设方式,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圆满完成地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喀什地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巡查情况反馈意见
2012年4月15日至4月26日,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巡查组赴喀什地区分组对喀什地区12个县市、36个乡镇、90多个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点进行重点巡查。现将巡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今年以来,喀什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提出的“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两大工程建设任务,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真抓实干,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注重整乡、整村推进,充分尊重农牧民的意愿、认真进行规划设计、严格按图施工,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呈现出力度大、进度稳、质量总体较好的良好态势。截止目前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总投入13.57亿元,其中:农民自筹5.5亿元、银行贷款2.55亿元(占总贷款需求量的14%),累计培训各类人员12.9万人次。截止4月末,全地区共开工42000户,占总任务的55%,已竣工5300户,占总任务的9%。
二、主要成绩
(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冬季备工备料。不但将自治区下拨的备工备料补助资金用到位,各县还从本县财力中拆借资金进行备工备料,切实降低了农牧民的建房成本,为确保2012年建设任务的完成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
(二)大力推行拆旧建新、原址重建、整村推进的建设模式,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广大乡、村面貌日益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