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银银发〔2009〕68号)
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宁夏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宁夏分行,交通银行宁夏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宁夏银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农村信用联社: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继续加强信贷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促进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区中小企业发展迅速,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户数占企业总数的98.4%,中小企业创造的价值占GDP的60%,提供了75%左右的城镇就业机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强经济活力、扩大居民就业、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当前,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大背景下,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对于保增长、促就业、保稳定具有更加显著的作用。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信贷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创新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增加信贷投入,积极满足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要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有效可行的信贷规划,不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力争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和贷款覆盖面有较大提高,确保中小企业贷款新增额占比稳步提高,信贷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抓紧落实已经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信贷政策措施,对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挥小额担保政策的积极作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充分利用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实行优惠贷款利率,支持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壮大。
全国性银行要把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作为降低信贷资金过度集中带来的风险、培育新客户和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重要手段;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市场定位,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对于支持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及时安排再贷款予以支持。对于涉农票据、县域企业签发和收受的票据、中小金融机构法人承兑和持有的票据以及商业承兑汇票,人民银行将优先办理再贴现,支持中小企业票据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