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黔建办通〔2012〕223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35号)精神,现将201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定于2012年10月13、14日举行,具休时间如下:
10月13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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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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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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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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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