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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我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自身基础和优势,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大部分县(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新农村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城镇化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总体看,对县域经济信贷投入仍然不足。各行要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为己任,在全区范围内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切实提高县域金融服务水平,全力促进我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一)实行倾斜政策,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各级人民银行要充分考虑县域经济实际,灵活运用好窗口指导、再贴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央行资金导向作用,引导资金向县域回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健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大力支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切实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政策,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信贷投放比例考核机制,使县域金融机构新吸收的资金有效投入到县域经济发展中。

  (二)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增强整体合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发挥各自优势,明确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政策性银行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等中长期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农业银行要适当下放分支行的贷款审批权限,采取有效措施,逐年提高农贷比例。邮政储蓄银行要扩大开办信贷业务的营业网点,加快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优化审批手续,在积极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基础上,适度提高优质客户的授信额度。村镇银行等新型涉农金融机构要立足支农、支小的定位,发挥小额、分散、流动的优势,满足农户和涉农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寻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并适当增加县域分支机构,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实现经济金融互利共盈。

  (三)完善服务体系,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多方面的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完善符合县域经济发展的各层次信贷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县域经济全面发展。一是努力满足农户种植、养殖信贷资金需求,夯实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二是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县域民营企业,根据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以及缺乏有效抵押担保等实际情况,建立适应企业授信特点的授信审批、风险管理、激励机制,支持高新技术、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出口创汇、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发展;三是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进一步拓展“公司+农户”、“协会+龙头企业+农户”、“信贷+保险”等多种贷款模式,为特色优势农业的加工龙头企业提供规模化、长期化的信贷资金支持;四是大力支持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电网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为“三农”服务的日用百货、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以及县镇村三级连锁超市建设;五是完善对县域商贸、餐饮、运输等金融服务,探索加强对现代物流、信息咨询等金融支持,加大特色旅游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县域提升传统服务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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