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等三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2]54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你单位《关于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等3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领取上述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申报机构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58442465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 北京市朝阳区南沙滩66号院1号楼1-2-1 |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 核准 |
2 | 58909535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西支行 | 北京市朝阳区新城南湖西园125号楼 |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 核准 |
3 | 58771805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层102、203,2层202、203,3层203 |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