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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五、收费标准

  (1)客观题(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每人/每科70元。

  (2)主观题(城市规划实务)考试每人/每科130元。

  六、考试复习资料订购电话:0851-5360012。

  七、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2年 6月1日9:00- 6月17日16:00前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 1.5,大小10-20KB之间)。考生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查询报名审核结果,报名成功(经主管部门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2012年6月19日前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进行交费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应考人员只有在报名交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请于2012年10月10日9:00- 10月19日16:00前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下载准考证。

  参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所填报的信息与真实情况有出入时,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5360013。

  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请于2012年8月6日-8月21日(节假日及周三、周五下午除外)持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交费结束后立即打印)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五号窗口开发票。发票按单位统一开一张 。

  八、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因应考人员本人原因造成报考信息错误,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从2010年10月起,部考试中心不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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