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建程序:采取党员志愿服务队自行申报和基层党组织推荐提名相结合的方式,由各企业基层党组织层层进行考核和向上推荐,报经市国资委审核和复查后,报市委组织部命名。
3.创建目标:每年市国资委命名先锋示范队伍3支左右,到2016年共命名先锋示范队伍15支左右。
4.创建标准:先锋示范队伍的基本标准是:队伍建设好。队伍有名称、有口号、有队旗,目标明确,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品牌特色。团队成员思想道德素质好,服务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强,钻研技术,苦练技能,乐于助人,甘于奉献,长年坚持开展学雷锋活动。服务方式好。围绕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推动志愿服务“日程化、便民化、定向化、专业化”,完善党员志愿服务体系。工作机制好。畅通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登记注册、服务预约预告、服务承诺、服务监督等一整套工作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到位,形成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的长效机制。群众反映好。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服务的第一追求,突出服务中心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以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服务对象认可和群众普遍赞誉。
(五)打造先锋示范品牌。将品牌建设的理念引入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中,找准先锋示范品牌创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认真总结提炼在先锋示范岗、先锋示范点、先锋示范单位、志愿者先锋示范队伍创建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果,研究确定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品牌培育项目,精心制定品牌培育方案,完善品牌创建工作措施,分层次、分领域打造一批覆盖领域均衡、首府特色彰显、辐射带动作用广阔、示范应用性强的先锋示范品牌。要不断创新实践载体,丰富完善品牌内涵,对品牌进行个性化、差异化设计提升,实现“六有两好”(有名称、有标识、有主题、有理念、有内涵、有目标,经济效益好和社会效益好),使党建示范品牌成为绿城上空飘扬的一面面旗帜。
1.创建对象:以党的建设某一领域工作为主创建的党建工作品牌,以党组织为主创建的党组织品牌,以党员个人为主创建的党员品牌。
2.创建程序:采取各企业基层党组织自行申报和上级党组织推荐提名相结合的方式,基层组织层层进行考核和向上推荐,报经市国资委审核和复查后,报市委组织部命名。
3.创建目标:到2016年市国资委命名先锋示范品牌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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