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蒲天红、李正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2]80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蒲天红任职资格的请示》(永保字[2012]2号)、《关于李正任职资格的请示》(永保字[2012]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蒲天红、李正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2号)中的有关规定,核准蒲天红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李正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请尽快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