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集中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月活动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继续集中开展民族领域矛盾纠纷的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健全完善民族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长效机制。各部门领导要亲自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社情民意,对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8、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一是由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共同举办一期以充分发挥宗教界队伍优势,深入开展“三联三引三助”和“四个讲清”活动为主题的全县宗教场所管理人员及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共培训500多人。二是组织50名宗教学识好、爱国爱教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外出参观考察,进一步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三是举办一期全县年轻阿訇“卧尔兹”演讲比赛活动,积极引导宗教界全面正确理解和阐释伊斯兰教义教规,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四是邀请有关专家教授举办一期全县科级以上干部统战、民族宗教政策形势辅导培训班。
(三)总结阶段(6月1日一6月lO日)
对开展第九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并将总结于6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委统战部和县民族宗教局。
四、开展宣传月活动具体要求
县“两个共同”示范县领导小组是具体负责抓好第九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机构。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具体业务由“两个共同”办公室牵头做好协调组织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创新思路,创新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切实把宣传月活动抓紧抓好。全县各中小学、企事业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以往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的同时,要注重创新,以新形式、新内容、多渠道、多载体开展宣传。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增强宣传教育的新颖性和参与性,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切实推动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督促检查,分类指导。宣传月期间,县上将组织“两办”及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开展宣传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对不同情况给予分类指导,提高宣传月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