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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九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认真开展主题活动。各乡镇、各单位都要组织开展宣传月的主题活动。主题活动要紧密联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找准活动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要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立足改善民生,找准活动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紧密联系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和各民族历史文化传统,找准活动与民族心理情感的共鸣点,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切实抓好典型培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典型培养和宣传工作意见》的要求和部署,抓培养、树典型,搞好典型事迹的挖掘总结。同时,要结合建设“两个共同”示范县工作,积极培育典型,积极组织开展评选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企业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示范引路的作用,不断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4、集中开展党的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重点督查近年来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省上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中央和省、市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等,研究提出进一步落实民族政策、加快我县跨越发展的意见建议,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新的发展。

  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第九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从2012年4月下旬开始,到2012年6月上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25目-4月30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历年宣传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思路,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督查、有评比。

  (二)实施阶段(5月1日一5月31日)

  主要开展以下十项重点活动:

  1、深化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对全县第九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动员。二是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开办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专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我县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法制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三是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四个一”主题宣传活动。重点组织县、乡十所中小学普及民族团结教育试点工作。即:每校一个宣传栏、每年级一个宣传黑板报、每班一次主题班会、每人一份宣传资料;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动对青少年学生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扎根于广大青少年心中。四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社区行”活动。在重点街道社区、村开展以设立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宣传分队进家入户宣传、开展党员结对“一帮一”为主的“民族团结宣传社区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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