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九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县委办发〔2012〕68号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市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九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市委办发〔2012〕25号)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以继续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市各项民族优惠政策,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第九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大意义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县委、县政府根据新时期民族工作实际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搞好宣传月活动,对于加强全县各族人民大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民族团结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也是全省建设“两个共同”示范县工作的关键之年,党的十八大将胜利召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出成效。
二、宣传月活动主题、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主题。加强各民族大团结,加快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弘扬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三)主要任务。
1、突出宣传重点。一是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支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甘政办纪[2011]34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市委发[2010]33号)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重点,宣传我县面临发展大好机遇。二是要以“两个共同”示范县建设为重点,宣传报道典型事例,营造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以“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重点,将党的民族政策和各项惠民政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清楚。四是以拓展宣传教育面为重点,继续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在全县开展以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在人员密集的地方悬挂有关民族团结方面的标语,充分营造宣传月活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