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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通过全面实施结核病控制策略,进一步减少结核病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发现并治疗管理人数达到10万;

  --全省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全省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

  --全省报告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0%以上;

  --全省以县为单位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使用率达到100%;

  --80%以上的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痰培养工作,100%的市州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药敏试验工作,省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快速菌种鉴定工作;

  --全省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信息反馈率达到90%,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成功治疗率达到80%;

  --以市州为单位开展耐多药肺结核诊治工作覆盖率达到50%,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60%;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核病的筛查率达到90%,在艾滋病高、中流行县市区结核病患者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筛查率达到70%;

  --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

  四、防治措施

  (一)加大查诊力度,提高患者早期发现率。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报告和转诊制度。加大结核病的监测力度,鼓励通过使用细菌学检测和快速诊断新技术,提高患者发现水平。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肺结核可疑者免费提供痰涂片、胸部X线检查等诊断服务。各地卫生、教育、公安、司法、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结核病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流动人口、学生、羁押人群、老年人等特殊及高危人群的结核病筛查工作,力争尽早发现肺结核患者。

  (二)规范患者管理,提高患者治疗管理水平。落实对肺结核患者的免费诊疗与管理政策,定点医疗机构要对肺结核患者实行规范化治疗,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治疗和随访检查,规范开展辅助检查和辅助治疗,切实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加强患者的治疗管理,不断探索适宜的治疗管理技术和方法。要规范使用抗结核药物,逐步推广使用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患者关怀活动。落实结核病感染控制工作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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