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落实《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市政府《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2011-2013年)》(深府〔2011〕195号)要求,我局在与各有关单位沟通基础上,制订了工作落实方案,现予以印发,请按照任务分工推进工作,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深圳市教育局落实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方案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教育局落实《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方案
市政府2011年12月8日印发了《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2011-2013年)》(深府〔2011〕195号),明确了2011-2013年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该方案中,由市教育局牵头的工作共5项,分别为:推动南方科技大学建设,推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建设,推进深圳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及西丽校区建设,加强高等院校学科建设,新建10所国际化专业特色学院等。根据该方案要求,现就我局落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以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凝聚各方面力量,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确保《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2011-2013年)》中由市教育局牵头的各项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
二、任务分解
(一)推动南方科技大学建设
1.2012年工作
(1)校园一期工程交付南方科大管理使用。
主办单位:南方科大建设办(责任人:陈澄波、唐振中)
协办单位:市工务署(责任人:黄旭)、南方科大(责任人:唐刚)
(2)理工等学部至少建成3个专业,建设5个研究所;
主办单位:南方科大(责任人:朱清时、唐叔贤、李浦)
(3)积极推进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主办单位:南方科大(责任人:闫立峰)
2.2013年工作
(1)建立若干高水平研究中心,接受学生选择专业课程学习。
主办单位:南方科大(责任人:朱清时)
(2)建立理学部和工学部,设立若干系。
主办单位:南方科大(责任人:朱清时、唐叔贤、李浦)
(二)推进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建设
1.2012年工作
(1)启动校园一期工程建设。
主办单位:市工务署(责任人:李兴武)
协办单位:深圳大学(责任人:阮双琛)、香港中文大学(责任人:徐扬生)。
(2)做好合作办学各项筹备工作。
主办单位:深圳大学(责任人:阮双琛)、香港中文大学(责任人:徐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