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办法
按属地原则,报考人员向所在区统计局(统计机构)报名。市直单位、中央驻深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单位集中统一到市统计局报名。
报考人员须填写《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见附表)一份,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本人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
各区统计局(统计机构)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2年12月底止。
五、准考证发放
报考的考生在考试前的15天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两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报考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标准收费100元/人收费。
七、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1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继续使用2011度的考试用书,初级每套74元,包括《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含光盘)。中级每套124元,包括《统计相关知识》、《统计业务知识》、《〈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含光盘)。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自愿在报名点订购考试用书,由市统计局汇总后统一向省统考办订购。
八、各区统计局(统计机构)要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指定专人受理报名等工作,各区统计局(统计机构)须于6月30日前将报名表上交市统计局。考试成绩查询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网页(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