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0.2.071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茶叶行业质量管理的建议,我局为主办单位,承办科室:食品科;
4.第10.2.173号提案,关于整治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市场的建议,我局为会办单位,承办科室:市场科;
5.第10.2.165号提案,加强我市食品经营场所临界食品监督管理的建议,我局为主办单位,承办科室:食品科;
6.第10.2.054号提案,关于加强预防和减少我市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建议,我局为会办单位,承办科室:企个科;
7.第10.2.171号提案,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机制的建议,我局为主办单位,承办科室:食品科;
8.第10.2.090号提案,关于实施“阳光经营”管理,保障食品小摊点卫生安全的建议号提案,我局为会办单位,承办科室:食品科;
9.第10.2.075号提案,进一步加强我市医药保健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的建议,我局为会办单位,承办科室:市场科;
10.第10.2.027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建议,我局为会办单位,承办科室:食品科。
(三)市人大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
1.第13.2.16号议案:关于加强整治手机乱收费的议案,我局为会办单位,承办科室:消保科牵头,12315指挥中心会办;
2.第13.2.264号议案: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周围小商店、周边环境监督管理的建议,我局为会办单位,承办科室:企个科;
3.第13.2.163号议案:关于检查落实好政策,鼓励小型企业吸纳更多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建议,我局为会办单位,承办科室:企个科;
4. 第13.2.239号议案:关于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建议,我局为会办单位,承办科室:食品科。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议提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南宁市工商局2012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永干 局长
副组长:李 欣 常务副局长
李益群 副局长
胡建波 副局长
黄 平 副局长
田祖业 纪检组长
成 员: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我局议提案办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根据案由分解到各科室具体承办,分管局领导督促落实,李欣副局长负责协调和领导小组日常运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南宁市工商局办公室,办公室黎桂临担任办公室主任,彭琳同志任联络员。
三、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