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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张薇等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张薇等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2]113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张薇等3人进行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关于聘任于桂云同志为营业部经理的请示》(泰康京发[2012]11号、1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张薇、赵福胜、于桂云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2号)中的有关规定,核准张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宣武支公司经理、赵福胜门头沟支公司经理、于桂云房山燕山营业部经理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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