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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2012修订)

  (1)研究确定全市人防工程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编制市人防工程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决定是否启动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分析总结年度全市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履行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险情信息、日常管理和值勤职责;
  (2)负责向指挥部提出启动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建议;
  (3)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市人防工程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协助指挥部领导处置人防工程突发事件;
  (4)督促检查区市人防部门教育培训、预案演练、险情排查、监控及专业勤务等工作。
  2.2.3专家组职责:
  负责对人防工程突发事件救援方案、发展趋势、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向指挥部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方案和建议。
  2.2.4公安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突发事件现场秩序的维护管理、周边交通管制、火灾扑救及救援等工作,根据指挥部的指示组织群众疏散和撤离。
  2.2.5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事故调查。
  2.2.6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保障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处置所需物资的运输。
  2.2.7卫生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2.2.8电力部门:负责保障人防工程突发事件抢险的电力供应,并对漏电险情进行排除。
  2.2.9市政公用部门:负责协助处理较严重人防工程突发险情时的市政道路、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
  2.2.10宣传部门:负责做好人防工程突发事件舆论导向的宣传报道工作。

3.预测和预警机制


  3.1信息预测
  各区市人防办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报告为主要预测信息来源,气象、海洋、地质、地震等灾害预测为辅助信息。
  3.2预警级别及发布
  依据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并分别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表示。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人防工程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人防工程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人防工程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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