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2〕6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河南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有效预防和控制地方病的流行,维护病区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病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我省地方病流行趋势与防治工作需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我省是全国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18个省辖市不同程度地存在地方病危害,主要有碘缺乏病、水源性高碘甲状腺肿、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我省外环境普遍处于缺碘状态,全省18个省辖市都曾不同程度地流行碘缺乏病。水源性高碘病区和地区灶状分布于商丘、开封、新乡、濮阳4个省辖市的20个县(区)的172个乡镇,受威胁人口556.2万。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分布于洛阳市的3个县,受威胁人口约12.2万。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分布于17个省辖市的126个县(市、区),受威胁人口1600余万。在4个省辖市的6个县发现生活饮用水砷含量超标,受威胁人口约5万。大骨节病病区分布于洛阳、三门峡市的5个县(市),受威胁人口约70万。克山病病区分布于洛阳、三门峡市的3个县(市),受威胁人口约46.5万。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实施《河南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98.7%的县(市、区)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已查明的水源性高碘病区和地区全部落实了供应不加碘食用盐措施;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改炉改灶率达到100%;完成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6536个高氟村的改水任务,受益人口830万人,改水率为75.4%;完成了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调查工作,部分高砷村落实了改水降砷措施;大骨节病重病区村儿童X线阳性检出率降到5%以下;克山病得到有效控制;各病种病区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了90%以上。圆满完成了国家重点地方病“十一五”防治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