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支持城乡居民合理扩大消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大力发展消费信贷,进一步推动增强经济活力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针对流通企业的特点,加大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支持现代流通体系和便民网络建设,促进城乡居民消费。正确引导居民参与消费信贷,拓展以房产、汽车等为抵押物的综合授信业务,对于职业稳定、收入较高、就业能力强且信用较好的消费信贷客户,可提高授信额度,发放信用贷款,积极打造地区消费金融品牌。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实行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消费信贷政策,继续贯彻国家“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的惠民政策,积极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农村商品配送体系和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等配套金融服务工作,为农户扩大消费提供融资便利。
二、立足民生,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支持经济包容性增长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新跨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二五”时期,我区将重点推进教育、医疗、居住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实施以生态移民为主的民生工程,各级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履行窗口指导职能,紧紧围绕“三农”、中小企业、就业和入学困难群体、贫困人口等民生课题,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全面加强和改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业务发展和履行现代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有机结合起来,拓展信贷介入民生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发挥好金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
(一)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要站在促进我区经济快速协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各级人民银行要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政策的宣传解释引导,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深入调研分析,定期总结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好做法,认真开展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抓经验、抓典型、抓模式,大力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尤其是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清理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在认真总结既有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区中小企业的行业、发展阶段等特点,加强市场细分,注重挖掘和培育成长性、潜力型的中小企业。对所处行业竞争有序、发展规范、市场前景广阔的中小企业,探索开展依托行业协会、商会的信贷模式;在商贸较为集中、批发市场较为发达的区域商贸中心,积极开展以商圈担保融资、供应链融资、商铺经营权质押融资为主的商圈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