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服务的原则。坚持以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为根本出发点,挖掘当地历史文化、参照区域地理环境、贴近城乡人文背景,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宁夏和谐发展。
--坚持科学规划、持续发展的原则。紧密联系城乡发展规划的总体思想,体现城乡总体规划的精神和要求,反映城乡区域建设的特点和功能定位,使地名规划达到地方特色鲜明、区块主题明确、点面线状地名层次清晰、空间覆盖完整、相互联系规律的要求,实现地名的长期稳定。
--坚持继承传统、体现特征的原则。注重对本地区历史地名的保护和挖掘,继承历史地名,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按照本地规划的区域自然环境与人文历史背景、原有地名特点和城乡规划现状,反映本地规划区域内别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同时塑造富有文化内涵和时代精神的地名群落。
--坚持科学规范、雅俗共赏的原则。符合地名管理法规精神,尊重本地历史风俗习惯,做到地名通名名副其实,地名专名优化简明,读写记易无歧解,音形义好有实用,充分体现地名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序列性,通过规范通名与优化专名,实现地名规范有序、彰显文化、雅俗共赏、好找易记。
三、县域地名规划的层次、范围与对象
(一)规划层次。县域地名规划由市辖区地名规划、县(区)地名规划组成。市辖区地名规划应对市城乡总体规划和市辖区规划,由设区的市编制;县(区)地名规划应对县(区)规划,由县(区)编制。县域地名规划是城乡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应与城乡总体规划同步进行。
(二)规划范围。县域地名规划的范围与辖区城乡规划相一致。
(三)规划对象。除行政区域名称以外的所有人文地理实体名称(包括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路街巷、重要人工建筑物、城市广场和公共绿地、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名称和企事业单位名称等),无名的或未经标准化处理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包括山、河、湖、海、岛礁等)。
四、县域地名规划的编制内容
(一)总则。说明地名规划任务的由来,明确规划编制的依据、目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期限和分期目标等。
(二)历史和现状分析
1.回顾城市发展历程,不同时期的城市轮廓和功能分区;
2.归纳现行地名分布规律和主要特色;
3.考察当地的地理环境、人文社会、典章制度等地名生成环境,分析各种因素对地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