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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转发国家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关于开展安全播出资源数据采集的通知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转发国家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关于开展安全播出资源数据采集的通知
(浙广局发〔2010〕164号)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集团):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关于开展安全播出资源数据采集的通知》(调播字〔2010〕65号)转发给你们。
  准确按时报送组织机构和个人信息是安全播出管理水平的体现,也是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建设的重要内容。请各市文广新局严格按照总局规定和要求,于8月11日17时前,汇总辖区全部信息后,按附件1格式报送至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部办公室(电子表格请从省局网站下载)。

  联系人:丁向阳 电话:0571--88393702 传真:0571--88057299
  电子邮箱:dxy1965@163.com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组织机构和联系电话一栏表

序号

级别

单位

部门、职务

姓名

电话类别

办公室电话

手机

1

文广新局

值班电话

2

局长

3

分管副局长

4

办公室主任

5

6

广电(科技)处长

7

8

广播电视台

(集团)

播出机房

9

台长

10

分管副台长

11

总工

12

发射台、微波站等

机房

13

台长

14

副台长

15

总工

16

网络公司

机房

17

总经理

18

副总经理

19

总工

20

文广新局

值班电话

21

局长

22

分管副局长

23

办公室主任

24

广电科长

25

广播电视台

播出机房

26

台长

27

分管副台长

28

总工

29

广播电视发射台

机房值班电话

30

台长

31

副台长

32

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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