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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
(浙广局电[2010]73号)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台(集团):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目标规划(2008-2010)〉的通知》(浙广局发[2008]18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广局发[2008]138号)要求,近日,我局将继续以各台广播和电视对农栏目开办情况为重点,组织开展2010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情况的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1.抽查栏目时间范围。省、市、县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今年8月2日至8月8日一周内播出的广播和电视自办对农栏目。广播或电视对农栏目一周内超过3档的自选3档参加抽查。
  2.节目带要求。抽查的广播对农栏目录制在CD盘上,电视对农栏目录制在DVD盘上(为确保能够播放,建议报送备份),并请注明台名、栏目名称、长度、播出日期。
  3.文字材料要求。①按要求完整填写《对农栏目开办综合情况表》。②8月2日至8月8日一周内播出的所有对农栏目节目目录;③抽查的对农栏目文字稿。以上所有材料广播和电视各一式20份,A4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

  二、考核程序
  1.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将送评节目带、文字稿、目录、表格于8月11日前报送当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2.各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按浙广局发[2008]138号通知要求,对所辖市、县(市、区)台报送的对农栏目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在《对农栏目开办综合情况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将各台对农栏目开办情况进行汇总,按要求填写《对农节目开办情况汇总表》(广播和电视各1份),于8月16日前通过电子信箱传省局宣传管理处。
  3.8月23日至25日,考核复审工作在杭州文三路新世纪大酒店进行,请各市局确定一名有关负责人随带所有送评节目带和文字材料参加考核。报到时间:8月22日下午。请各市局将参加考核评委名单于8月16日前告知省局宣传管理处。
  此次考核,是对2010年度全省各地推进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情况的综合检查评估,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徐卫华,联系电话:0571-56353079,13588038111,传真号码:0571-88847596,电子信箱:sgdxwh@163.com。
  新世纪大酒店地址:文三路18号,总机:0571-88391111。

  附件:
  1、广播对农栏目开办综合情况表
  2、电视对农栏目开办综合情况表
  3、广播对农栏目开办情况汇总表(略)
  4、电视对农栏目开办情况汇总表(略)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一○年八月六日

  附件1
  广播对农栏目开办综合情况表
  播出机构名称(公章):

栏目名称

时长

每周档数

播出时间

重播

时间

重播次数

开办

时间

采编人数

每期经费投入

与当地农口等部门合作情况

广播对农栏目开办

情况

广播对农宣传服务简要情况

(包括今年以来广播对农宣传主要选题、大的活动、人财物投入、主要创新成果等)

市局

初审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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