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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协调陆丰核电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协调陆丰核电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陆丰核电建设工作的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协调陆丰核电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魏友庄(市政府)

  副组长:李贤谋(市政府)

  杨来发(陆丰市委)

  成 员:曾志宁(市政府)、连凯跃(市政府)、余大辉(市府办)、黄万祝(市经信局)、徐永高(市发改局)、黄聪(市财政局)、郑捷奋(市城乡规划局)、林展海(市海洋与渔业局)、李成耀(市环保局)、林献良(市外经贸局)、张文浩(市国土资源局)、陈壮勇(市交通运输局)、邱晋雄(陆丰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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