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府办牵头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府办牵头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1〕289号)


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惩防《工作规划》,充分发挥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惩防体系建设,经协调,决定建立市府办牵头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协调会议制度。

  一、协调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郑少棉(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副召集人:邱伟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打私办主任)

  成  员:刘景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郑春河(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室负责人)、戴友文(市经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俊排(市法制局调研员)、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府办政务公开科。

  协调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府办秘书科(市政府315室,联系电话:3361747)。

  二、协调会议的主要任务:研究制定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内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协商解决实际问题,督导工作的开展。

  三、协调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市府办负责召集,各协办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市府办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各协办单位要搞好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市府办做好牵头落实工作,切实推进我市惩防体系建设。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