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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实施意见


  2.依据现有,整合资源。在现有林带基础上进行优化提升,在绿化基础上进行美化生态化,注重与沿线的农田、果园、村舍等现有生态景观相衔接,注重与各地防护林、经济林、绿道网等建设统筹实施,充分实现各种生态建设项目的整体效益。

  3.科学营建,统筹发展。坚持规划先行并与其他规划相衔接,对跨行政区的路(河)段绿化美化生态化进行统一布局规划,保证建设工程的有序衔接和生态景观的整体协调。

  4.政府主导,社会共建。突出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由属地政府统筹安排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建设范围。

  全省共规划建设23条生态景观林带,其中我市境内有以下2条。

  1.10号林带。建设范围包括:梅河高速及其延伸段(含兴畲高速、S223线梅城至雁南飞段)、天汕高速(蕉岭至丰顺段)、梅大高速(梅州至大埔段)、济广高速(平远至五华段)、广梅汕铁路、梅坎铁路,全长805公里。

  在10号林带中,以下两段线路为全省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示范段,全长300公里:

  (1)梅河高速及其延伸段,即五华岐岭至梅县雁南飞景区(含兴畲高速、S223线梅城至雁南飞段)。

  (2)天汕高速梅州至丰顺段。

  2.23号林带。建设范围包括:韩江两岸梅县畲江至丰顺隍段,全长240公里。

  (二)建设任务。

  全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总面积689324亩,包括以下两大方面:

  1.沿线两侧各25米范围内建设面积38093亩。其中:人工造林17429亩,补植套种13220亩,改造提升7444亩。

  2.沿线两侧1公里可视范围内建设面积651231亩。其中人工造林149682亩、补植套种143915亩、改造提升104040亩、封育管护253594亩。

  (三)建设目标。

  2011年开始试点,力争3年初见成效,6年基本成带,9年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形成2条“结构优、健康好、景观美、功能强、效益高”的生态景观林带。

  四、建设方式、内容和期限

  (一)建设方法。

  综合考虑全市自然生态、交通、城镇和景区景点布局等资源要素,统筹协调山、水、田、林、路和城乡,全面整合山地森林、四旁绿化、防护林、城市森林、城镇村庄人居森林以及湿地、田园等多种资源,采用“线、点、面”相结合的形式,建设多色彩、多层次、连片大块和具有梅州特色的森林生态景观长廊。“线”是指将高速公路、铁路两侧25米林带作为主线,建成各具特色的绿化景观带。“点”是指将高速公路沿线分布的出入口、城市出入口、城镇村居、互通立交等景观节点进行绿化、美化,形成一连串的景观亮点。“面”是指将高速公路、铁路和江河两岸两侧1公里可视范围内林地纳入建设范围,改造提升森林质量和景观质量,形成主题突出和具有区域特色的森林生态景观,增强区域生态安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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