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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三)强化投入保障。健全完善《重庆市舞台艺术(一度)重点创作项目专项资金资助暂行办法》和《重庆市舞台艺术创作扶持激励暂行办法》,多渠道筹集艺术创作排演资金,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充分发挥好重庆市舞台艺术创作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孵化作用,对原创作品及其实施投排演出等给予资金支持。设立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专项资金,让具有新创排演和打磨提高潜质的优秀作品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全力推出更多的精品力作。加强对创作专项资金封闭运行管理,对资金投入论证、评估和审计进行严格把关,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强化研究评论。根据重庆市舞台艺术创作发展的需要,确定年度重点研究课题,加强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的宏观研究,舞台艺术品种的基础研究,舞台艺术与小说、报告文学、影视作品等其它专业门类研究结合的跨学科研究。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提升《重庆文化》的影响力;协调建设报刊、广电、网络等文艺评论平台。组织文艺评论工作者开展有独立品格的文艺评论,不断增强文艺评论的针对性、实效性、公正性、客观性和权威性,发挥好文艺评论在引领艺术创作价值和审美取向、提升群众艺术鉴赏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纠正不良创作倾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大力培养人才。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名家名角是第一品牌的观念。充分调动广大艺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艺术工作者的尊严感、成就感和自豪感,努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作、尊重劳动,艺术人才层出不穷、茁壮成长的有利局面。坚持“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加大对本土舞台艺术人才尤其是编剧、导演、表演、舞美、营销领军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选拔一批舞台艺术骨干人才到全国著名艺术院团、艺术院校进修培训。积极引进优秀创作人才,尽快挑起重庆艺术创作的大梁。继续办好“舞台艺术之星”评选活动,并将其打造成重庆舞台艺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品牌。根据发展需要,每年举办高水平“编、导、演、服、化、美”等人才培训班,壮大舞台艺术人才基础。“十二五”期间,力争推出“文华奖”和“梅花奖”演员2名以上。同时,经过五年努力,缓解人才缺行短档的矛盾,实质性地解决好创作人员断层的问题,每个市级专业文艺院团都要配备1-2名具有较高水平的编剧、导演、舞美、灯光、音响、服装、化妆、道具设计制作人员,为繁荣全市的舞台艺术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专栏4 文化事业惠民项目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时间

渝州大舞台城乡文化互动活动

组织1000场以上文艺演出到区县(自治县)演出,组织10台区县节目到主城区演出

每年

艺术表演“三进”活动

组织100场以上京剧、川剧、歌剧等艺术剧目,进校园、社区、企业,开展演出、讲座等专业艺术普及推广活动

每年

文化消费关爱工程

财政购买文化消费券或实行票价补贴,保证低收入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服务

每年


  三、”非遗”和古籍保护
  (一)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积极推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做好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命名和保护工作,分别建立国家级、市级、区县级保护项目50个、400个、2000个。加强传承人(单位)的认定和培训,建设一批传承基地、传习馆所、民俗博物馆和专题陈列室。加强集中保护与展示利用,建设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园,打造渝东南土家族苗族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做优做强綦江农民版画、铜梁龙舞、酉阳摆手舞、川江号子、秀山花灯、万州竹琴、大足石雕、梁平三绝(灯戏、年画、竹帘)、荣昌折扇夏布、城口漆器等民间文艺和民间工艺项目,努力实现“一个区县一个品牌”。
  (二)强化古籍文献保护。坚持抢救第一、修复为主、整理发掘,以各级图书馆为主体,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妥善保护、合理利用古籍文献。完成重庆古籍文献普查成果汇总,编制《中华古籍总目·重庆卷》。建立国家级珍贵古籍名录500种,市级珍贵古籍名录400种,建立区县级珍贵古籍名录500种,编制《重庆市珍贵古籍名录》。建立一批国家级、市级和区县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把重庆图书馆建成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和中国抗战大后方历史文献中心,有计划地对列入国家级、市级、区县级《珍贵古籍名录》和濒危古籍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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