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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全面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大项目带大投入,以大投入促大建设,强力推进文化设施、文化惠民两大重点项目,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管用”上新台阶,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一)大力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圆满完成2012年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示范区(项目)创建任务,力争在西部乃至全国起典型示范作用。积极申报创建第二批、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工作;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综合性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
  (二)不断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推动重庆重大文化设施建设,2012年,建成国泰艺术中心、市群众艺术馆等“十一五”后续项目;2015年,力争建成重庆国际马戏城、重庆艺术学院、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园、重庆市少儿图书馆新馆。积极推进主城新区三大区域文化艺术中心及音乐厅、市级院团团场等项目建设。
  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支持万州、涪陵、黔江、合川、江津、永川等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区域性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文化设施;2012年,全市文化馆、图书馆全部达到国家等级馆标准,其中一级馆达到40%以上;2015年,实现所有区县(自治县)都有影剧院、特色文化广场,绝大多数区县(自治县)有特色文化文化街区,文化馆、图书馆一级馆达到60%。巩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成果,2012年实现街道文化中心和村级文化室建设全覆盖,启动社区文化中心建设;2015年社区文化中心建成率达60%,发展农村文化中心户5万户,建成一批小区文化会所。

  专栏2  文化事业重点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

内 容 简  介

功能定位

重庆艺术学院

按照国家大专院校建设标准,搬迁新建重庆艺校

公益性

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展示平台,含收藏、陈列、表演、制作、培训、研究等功能

公益性

主城新区文化艺术中心

在两江新区、南部新城、大学城、大渡口建设文化艺术中心,配套重庆市音乐厅、市级院团团场,及图书馆、文化馆、剧场、电影城等文化设施

公益性

重庆市少儿图书馆新馆

搬迁或扩建市少儿图书馆,扩大规模、强化功能

公益性


  (三)搭建群众文化活动平台。积极参加国家级群文活动。参加第十六届群星奖评奖,组团参加一年一届的中国老年合唱节、中国少儿合唱节等国家级赛事。组织实施重庆市赴边疆省份开展“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
  深入开展市级品牌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培育“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主题文化活动成为全国知名文化品牌。办好社区红歌大赛、乡村文艺会演、小品大赛、农民工日活动等重大文化活动。利用世界读书日、重庆读书月、农民工日等契机,认真开展全民阅读;积极开展“红岩少年”读书活动、雨露少儿知识讲座、七色花阵地读书活动。
  大力扶持区县群众文化活动。建立群众文化活动扶持奖励基金,扶持区县(自治县)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加快流动文化设施建设,为全市所转企改制院团,区县(自治县)文化馆、图书馆配备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创新农村电影惠民工程服务机制,探索惠民电影“进社区”新路。
  推进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制服务。以重庆图书馆为龙头,在主城九区和六个区域中心城市率先开展总分馆制工作。
  实施全市美术馆(画院)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着力扩大免费开放的受众面,提高免费开放质量。推进全市村、社区文化室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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