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加强规划和管理,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培育10个国家级、100个市级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建立淘汰机制,发挥基地、园区的聚集和辐射作用。依托各区县(自治县)特色文化资源,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培育壮大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文化产业群。坚持龙头引领,采取联合、重组、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培育一批导向正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文化骨干企业,力争培育1家上市公司,打造1个百亿元集团,10个产值上亿元的企业。坚持微型和民营一起抓,新增1万个“专、精、特、新”的微型文化企业。
--促进文化旅游融合。组建重庆文化旅游集团,发挥文化资源优势,丰富旅游文化内涵,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合理规划文化旅游产业,形成“一圈、一带、两翼、多点”的发展格局。“一圈”指主城区,发掘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红岩联线、抗战遗址等文化资源,打造都市文化旅游。“一带”指长江三峡,发掘白帝城、张飞庙、白鹤梁、大昌古镇、石宝寨、丰都鬼城等文化资源,打造三峡文化旅游。“两翼”指渝西片区和渝东南片区,渝西片区发掘大足石刻、潼南大佛寺等文化资源,打造石刻文化旅游;渝东南片区发掘武陵山、乌江画廊、摆手舞、秀山花灯等文化资源,打造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多点指各区县(自治县),发展古镇游、一日游、农家乐等文化旅游。
专栏9 文化旅游重点项目
类 别
|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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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渝文化旅游
| 将大足石刻、钓鱼城打造成为世界级文化旅游精品,集中推出反映重庆历史的文化遗产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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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文化旅游
| 做大红岩联线品牌,整合发展区县(自治县)红色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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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文化旅游
| 完善抗战遗址保护展示体系,打造主题旅游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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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文化旅游
| 保护利用三峡文物资源,建设一批遗址公园和遗址博物馆,打造驻场演出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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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文化旅游
| 融合主城区历史文化和现代文化,体验山水都市、魅力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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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民俗文化旅游
| 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渝东南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打造民族特色演出剧目,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和古镇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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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化交流合作。
紧紧围绕建设内陆开放城市,全面深化重庆与国际友好城市、港澳台地区、长江沿线城市和西部各省区的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吸收世界优秀的文明成果,扩大重庆文化影响力。
--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争取文化部和国家有关部委支持,积极参加政府间的文化交流活动,加快重庆文化“走出去”步伐。深化对国际友好城市和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借助对外文化中心、孔子学院等平台,扩大地区间文化交流的范围和层次。积极举办“欢乐春节”、“重庆文化周”等活动,培育打造文化交流品牌,每年到1个以上国际友好城市开展活动,每2年邀请国际友好城市来渝举办1次活动。利用好长城平台,促进重庆卫视在海外的有效落地。
--加强对外文化贸易。建立重庆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库,重点支持杂技、川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动漫产品对外输出。实施巴渝文化输出工程,打造10台对外交流精品剧目,每年争取一批优秀影视作品、优秀美术展览、优秀文物展览在国外播出或展出。加强文化贸易对策研究,落实各项优惠及奖励政策,争取建立重庆文化贸易统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民营文化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积极申报进入文化部的文化产品名录和文化出口企业。鼓励重庆卫视采取合资合拍、节目交流、以进带出等多种方式,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支持重庆演艺集团和其他专业文艺院团在海外建立演出基地。
--强化区域交流合作。加大信息交流和工作沟通,建立与长江沿线城市、西部地区各省区的文化合作机制,逐步实现相关文化政策、文化产业项目、重大文化活动等信息共享。拓展合作服务平台,推进政府间合作,深化企业间合作,鼓励中介服务机构跨区域合作。推动渝川陕文化产业合作,争取建成“西三角”文化产业带。推动渝鄂湘毗邻地区文化交流合作,争取建成武陵山文化旅游圈。
(七)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人才兴文”战略,以壮大人才规模、提高人才素质、改善人才结构、激发人才活力为重点,造就一支适应重庆文化繁荣发展需要、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文化队伍。
--抓紧培育高端文化人才。实施“文化名人”工程,在重要艺术领域,推出6名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名人,形成重庆文化流派和文化品牌。深入推进“五个一批”人才和“巴渝新秀”青年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努力培养60名德艺双馨的文化领军人物。实施“集中培育”工程,培养和储备800名中青年文化管理人才、文化艺术骨干人才和文化产业人才后备队伍。同时,实施“人才引进”工程,吸引和引进优秀人才。
--突出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坚持分类管理、拓展基础、突出重点,培养善于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掌握文化发展规律和文化行业特点,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文化管理人才100名;精通艺术创作、编导、表演、策划和文化科技、文化创意、广播影视、文物博物、非遗保护等方面的专业人才500名;善于文化开发经营、中介服务,熟谙文化市场运作规律的文化产业人才150名;熟悉文化外交、对外文化传播、国际文化贸易的文化交流人才50名。
--着力夯实基层人才队伍。贯彻落实中宣部、中编办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精神,落实好区县(自治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台、电视台、文物管理所等公益性文化单位人员编制,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配备3-5名文化专干,行政村和社区至少配1名文化人员,并根据文化建设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充实人员编制。大力发展文化志愿者、文化社工队伍,鼓励和吸引大学生及文化专业人才下社区进农村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形成一支有良好素养、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
--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人才引进、使用、培训和激励机制。积极争取人才引进政策,满足文化广电各领域发展的人才需求。建立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和资质认证办法,完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制度和办法。制定专门的培训规划,举办高级文化管理人才研修班,对全市高级文化管理人才进行轮训。注重对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市、区县两级每年培训2000名,5年全部轮训一次。依托重庆艺术学校,建立西部基层文化人才培训基地。以鼓励为手段,完善公平竞争和分配激励机制,建立符合文化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薪酬制度。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文化领域领军人物、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
(八)文化体制改革。
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不断拓展文化体制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建立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科学体制机制。
--深入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 “办文化” 向“管文化”、“管脚下”向“管天下”转变,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管理方式,全面加强文化、文物、广播影视行政管理。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明确出资人职责,完善绩效考评机制,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全市统一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平台、文化产业数据库和考核评价体系,增强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加快发展文化产业行业协会,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推动行业良性竞争。加快发展各类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积极开发城市文化市场,鼓励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
--全面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深化和推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站、电视台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的良性机制。深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国有文化企业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规范的公司制管理结构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改进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建立基金、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坚持政府主导地位,将市场机制、社会力量引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公益性文化事业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
第四章 文化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牢固树立抓文化就是抓方向、抓发展、抓未来的理念,进一步把文化建设摆在重要战略地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推动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化部门高度负责、各职能部门齐心协力、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文化建设格局。
二、加大财政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