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积极推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做好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命名和保护工作,分别建立国家级、市级、区县级保护项目50个、400个、2000个。加强传承人(单位)的认定和培训,建设一批传承基地、传习馆所、民俗博物馆和专题陈列室。加强集中保护与展示利用,建设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园,打造渝东南土家族苗族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5个专题文化生态保护区,命名一批国家级、市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做大做强一批民间文艺、工艺项目,努力实现“一个区县一个品牌”。
--强化古籍文献保护。坚持抢救第一、修复为主、整理发掘,以各级图书馆为主体,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妥善保护、合理利用古籍文献。完成重庆古籍文献普查成果汇总,编制《中华古籍总目·重庆卷》。建立国家级珍贵古籍名录500种,市级珍贵古籍名录400种,区县级珍贵古籍名录500种,编制《重庆市珍贵古籍名录》。建立一批国家级、市级和区县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依托重庆图书馆,建成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和中国抗战大后方历史文献中心。
专栏7 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工程
项目名称
| 主 要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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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文物保护重点工程
| 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程:包括实施湘鄂赣渝皖革命文物保护、歌乐山烈士陵园综合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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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工程:重点保护187处重要抗战遗址,维修75处抗战遗址,打造15个抗战遗址风貌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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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石刻文物保护工程:重点实施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抢救性保护、宝顶山卧佛保护等重点工程,建成大足石刻博物馆和重庆大足石质文物保护中心,加大景区环境、风貌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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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址和古建筑保护工程:重点保护合川钓鱼城遗址、奉节大白帝城遗址、重庆南宋衙署遗址和双桂堂、罗汉寺、若瑟堂等寺庙、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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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后续工作文物保护工程:包括地面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消落区地下文物保护、大遗址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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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博物馆群建设
| 以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为龙头,以巴渝文化、长江三峡文化特色博物馆为支撑的历史博物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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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历史文化博物馆为龙头,各专题陈列馆(遗址陈列馆)为支撑的抗战博物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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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为龙头,各专题革命纪念馆(纪念地)为支撑的革命博物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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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庆工业博物馆为龙头,各个特色工业博物馆(厂史馆)为支撑的工业博物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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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庆自然博物馆、科技馆为龙头,各专题博物馆为支撑的自然和科技博物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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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播影视发展。
适应信息传播方式新变化,大力实施广播影视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内容生产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产业发展能力,把我市基本建成“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广播影视强市。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断加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全力做好节目内容监管和安全播出工作。按照公益性主流媒体要求,做大做强重庆卫视,精心培育2个以上主流文化频率频道和10个以上品牌栏目节目。到2015年,重庆卫视在全国有效覆盖排名进入前十位,本地市场份额保持30%以上。提高区县(自治县)电视台专业水平,完善市和区县(自治县)广播电视新闻资源贯通机制。争取建立成渝经济区广播电视新闻联盟。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重庆广播电视发射塔、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视听节目监管中心,更新改造54个高山发射台站、34个区县(自治县)广播电视台、839个乡镇广播电视站,全面提高市级和区县(自治县)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覆盖率。在农村综合广播信息系统工程基础上,建设城乡综合应急广播系统。结合国家直播卫星传输业务的发展,完成直播卫星入户工程,加快农村地区和三峡库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发展新兴媒体。建立重庆数字媒体中心、数字电视研发生产基地和国家网络视听产业基地,提高多媒体研发生产能力。建设重庆网络电视台,开发互动电视、高清电视,建成IP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和监管系统。到2015年,网络广播电视进入国内主流媒体行列,视听新媒体产业基本形成。完成重庆广电大厦新闻高清演播系统建设,实现1-2个频道高标清同播,实现卫视频道全高清播出。加快发展广播影视新兴业态,开发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业务。
--加快技术改造提升。完成全市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转换,实现由小网向大网、模拟向数字、单向向双向、看电视向用电视的转变。探索“三网融合”试点,完成一批骨干网络建设。结合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实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试点工程、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应用示范项目,完成无线广播电视数字化改造。建设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全市所有城市开通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CMMB)信号。
--繁荣推动电影事业。建成重庆两江环球影城,城市影院的银幕总数达到300张,年均票房收入达到4亿元,培育全国票房收入百强影院5家。支持国有和民营电影企业共同发展,积极推进影视拍摄基地建设,重点打造大足龙水湖和武隆仙女山影视拍摄基地。进一步完善电影发行“院线制”,发展跨区域的电影发行网络,推动数字化标准影院建设,确保每个区县(自治县)拥有1家标准数字化影院,每个区域性中心城市拥有2家数字化影院,每个主城中心商圈拥有3-5家数字化影院,每10万人拥有1张银幕。
专栏8 广播影视发展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 建 设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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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12345”工程
| 组建1个电影制作机构,建成2个电影拍摄基地,城市影院达到300张银幕,年均票房收入达到4亿元,5家影城进入全国影院票房收入“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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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影整体转换
| 推进全市胶片电影向数字电影整体转换,推动数字技术在电影拍摄、制作、发行、放映、存储、监管、安全等环节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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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数字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
| 运用地面数字无线传输覆盖技术,重点解决边远山区群众不能接收数字电视节目问题。包括前端处理平台、发射等主辅站系统,区县(自治县)台站模拟节目数字化、传输系统和地面数字电视补点站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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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B工程
| 即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工程。包括城域骨干网扩容、接入网改造、视频交互系统建设、应用业务系统建设和运营支撑系统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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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与数字化改造
| 完成全市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双向数字化改造,实现全市一张网,开发双向互动业务,拓宽有线电视的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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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中心
| 打造重庆本土化数字视音频节目内容集成、分发和播控平台,应对“三网融合”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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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产业发展。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30号)精神,抓好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政策引导,大力培育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加快建设基地园区和发展重点行业,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教育、旅游等资源的融合,构建充满活力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着力构建“一核、两带、多节点”的空间布局,加快发展以主城九区为中心的都市文化核心区,以万州、云阳、奉节、巫山为中心的长江三峡文化旅游产业带,以黔江、永川为中心的渝东南-渝西特色文化产业带,以各区县(自治县)县城为中心的文化产业节点。加快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积极发展新兴文化产业,促进国有和民营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建立文化产品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调整优化文化消费、文化产品、文化生产要素,实现产、供、销各环节紧密衔接。
--做大做强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广播影视业、演艺娱乐业、动漫业、艺术培训业、文博会展业和文化旅游业。广播影视业:提升重庆广电集团(总台),组建重庆电影集团,争取国家网络视听产业基地项目落户重庆,实现增加值90亿元以上,总收入突破100亿元。演艺娱乐业:扶优扶强重庆演艺集团,鼓励民营演艺企业发展,增加值总量达到15亿元以上。动漫产业:全力打造中国西部动漫节,培育5个全国知名的动漫品牌和10家动漫企业,动画片生产发行排名、动漫产业园区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五位。艺术培训业:紧紧依托重庆艺术学校,充分挖掘重庆市歌舞团、重庆市群众艺术馆等专业艺术机构和艺术院团的培训资源,推动艺术培训业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文博会展业:融入全市会展经济,建设西南地区最大的文物收藏品交流中心,培育1个一级、2个二级资质的文物拍卖公司,建成西部文博会展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