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一)公共文化服务。
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建设、管理与使用并重,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加快文化设施建设。推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2012年,建成国泰艺术中心、市群众艺术馆、自然博物馆、三峡移民纪念馆等“十一五”后续项目。2015年,力争建成重庆国际马戏城、重庆广播电视发射塔、大足石刻博物馆、重庆工业博物馆、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历史文化博物馆、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园、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节目综合监管中心、重庆艺术学院、红岩教育基地、重庆市少儿图书馆。积极推进主城新区文化艺术中心主体功能区建设,争取完成音乐厅、市级院团团场等项目。
加快区县(自治县)文化设施建设。支持万州、涪陵、黔江、合川、江津、永川等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一批区域性文化设施,增强文化辐射、集聚能力。推动区县(自治县)文化设施达标升级。2012年,全市文化馆、图书馆全部达到国家等级馆标准,其中一级馆达到40%以上;2015年,实现所有区县(自治县)都有影剧院、特色文化广场,绝大多数区县(自治县)有博物馆和特色文化街区,文化馆、图书馆一级馆达到60%。
充实完善基层文化阵地。配套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实现村级文化室全覆盖,发展一批农村文化中心户,满足农村半小时文化服务需要。加快街道、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建成一批文化广场、文化公园,夯实城镇“15分钟文化圈”。各级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台、区县(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乡镇广播站等公益性广播电视机构及文物保护管理所、文物陈列室、文化遗产陈列馆等公益性文物博物机构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拓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大力发展新型文化阵地。加快流动文化设施建设,为全市所有转企改制院团,区县(自治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配备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流动展览车。大力推动数字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光纤、无线网络和便捷设备、程控交换等新技术,建立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网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文化服务。建设一批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数字电影院,建成区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电子阅览室。
--提高内容供给能力。加强公共文化单位管理,发挥其在公共文化产品创作、提供和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免费开放,配齐人员,配足经费,明确免费开放的基本空间、服务项目、时间等,保证群众真正享受免费开放的成果。大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推行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加大文博下乡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建设,深化全市文化先进区县创建工作,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鼓励文艺院团开展公益性演出,鼓励群众创作和表演,大力培育扶持民营文艺团队,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鼓励民办博物馆、图书馆。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调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参与文化建设、人人共享文化成果的浓厚文化氛围。精心培育一批品位高雅、影响广泛的大型文化活动品牌,深入开展“唱读讲传”、“五送”、城乡文化互动等活动。精心举办全市小品大赛、社区红歌大赛、群众文艺汇演、美术书法摄影联展等群文比赛,紧紧围绕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重大事件开展主题文化活动。加强文化关怀,通过政府补贴、发放文化消费券和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等方式,保障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群众等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
专栏6 市级重大群众文化活动
活 动 名 称
| 举办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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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读讲传”活动
| 长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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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传统节庆演出活动
| 每年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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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小品大赛
| 两年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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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美术书法摄影联展
| 两年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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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群众文艺汇演
| 两年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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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群众文艺创作大赛
| 每年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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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间民俗表演
| 每年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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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艺术创作生产。
进一步强化艺术创作的基础地位和龙头作用,大力实施文艺创作精品工程,积极推动文化艺术创新。深入发掘整理巴渝文化、抗战文化、红岩精神、城市文化、三峡文化、渝东南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地域性和民族性的文艺精品。
--突出重点门类。大力繁荣舞台艺术,创作排演5部以上川剧、京剧、歌剧、话剧作品,推出1部以上精品剧目、2部以上优秀剧目。推出1台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杂技剧目、20个以上优秀节目。创作3部以上大型器乐作品、3部以上大型声乐作品,推出10首以上群众喜爱的优秀歌曲。创作演出2台舞剧,推出1台全国性的舞蹈优秀剧目或精品剧目,创作8个优秀舞蹈节目。推出1台全国性的优秀曲艺剧目、20个优秀曲艺节目。创作重庆历史画等优秀作品50件。大力发展电视剧、电影、影视动画片和纪录片,年创作生产电视剧15部500集、电影10部、动画片15部5000集、纪录片30部。
--搭建展示平台。搭建发表、评奖、展演“三个平台”。继续办好《重庆文化》,提供作品发表的园地。每两年一次,评奖表彰“重庆作家”、“重庆题材”,推动形成重庆剧作家群体。精心办好中国重庆文化艺术节、重庆演出季、重庆市舞台艺术之星选拔赛等全市性重大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全国性艺术赛事,推出更多有影响力的艺术作品。
--畅通创作渠道。采取“五管齐下”的办法,有效整合全市文广系统、文联、作协、高校乃至市外的创作资源。按重点创作方向及创作题材,组织100名中青年作家深入基层挂职锻炼,组织老年剧作家从文学文本中选材进行改编,对传统历史剧目进行新编。采取委托制、公开选聘等方式,面向全国以及国外借脑借力组织创作。每两年一次,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剧本。与杂志社、出版社建立双向合作机制,发行和推出一批剧本。
--完善创作体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艺术创作体制机制,重点扶持一度创作和三度市场培育,为二度创作走向市场创造条件。实施好《舞台艺术一度创作重点项目专项资金资助暂行办法》、《舞台艺术创作扶持激励办法》。整合和优化全市艺术教育资源,推动重庆艺术学校提档升级,培育3-4个重点专业。切实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工作,增强文艺评论的针对性、实效性、公正性、客观性。
(三)文化遗产保护。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着力构建“一圈”(主城)为主体、“两片”(大足石刻、合川钓鱼城遗址)“两线”(三峡库区、渝东南地区)为支撑的文化遗产保护大格局,保护好重庆城市文脉,彰显历史文化名城风采。
--加强文物基础工作。完成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建设,实施区县(自治县)文物管理所标准化建设,落实乡镇(街道)专兼职文物管理员。加强考古发掘研究,申报创建2-3个国家文物保护科研基地,新增3-5个文物保护工程甲级(一级)资质单位,建成抗战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巴渝文化等3个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建立重庆市金属器文物、纸质文物、石质文物3个文物保护科研基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60个以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00个左右,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0个左右。加强城市改造和城镇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强化文物安全监管,规范社会文物管理。
--做好重点文物保护。实施革命遗址、抗战遗址、大足石刻、大遗址和古建筑、三峡后续工作文物保护五大文物保护重点工程。编制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实施湘鄂赣渝皖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做大做强红岩联线,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认真落实《重庆市抗战遗址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进入国家“十二五”涉台文物专项的抗战遗址保护项目,打造抗战遗址风貌片区。编制大足石刻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推进千手观音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建成大足石刻博物馆,打造世界级的有震撼力的文化遗产地。推动白鹤梁、钓鱼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好宋蒙古战场遗址,对钓鱼城遗址、重庆南宋衙署遗址、大白帝城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做好双桂堂、罗汉寺、若瑟堂等文物寺观教堂的修缮和保护。加强三峡库区消落区文物保护,全面实施《三峡工程后续工作(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传统街区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
--加快博物馆群建设。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着力构建五大博物馆群,即以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为龙头的历史博物馆群,以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历史文化博物馆为龙头的抗战博物馆群,以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为龙头的革命博物馆群。以重庆工业博物馆为龙头的工业博物馆群,以重庆自然博物馆、科技馆为龙头的自然和科技博物馆群。到2015年,全市博物馆总数达到100个。加快区县(自治县)博物馆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拥有功能健全的综合性博物馆,绝大多数区县(自治县)有专题博物馆。建设一批文物中心库房,鼓励社会力量、各行业自建博物馆,努力推进高校博物馆建设。深化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加强馆藏文物的开发利用,每年在国(境)外引进和举办5-10个文物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