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示范面积的通知
(渝农发〔2011〕431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林水务、农业水利)委(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水稻机插秧工作,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拟于2012年开展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示范工作,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或农机大户给予作业补贴。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12年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愿申报,市级审定的原则,请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区县政府重视粮食生产,农机推广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在岗在位,技术力量较强;
2、实施地水稻种植户有较高的机插秧积极性;
3、申报区县的实施总面积不少于5000亩,实施区域相对集中连片,应具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实施后,我委将对作业补贴面积真实性进行核查,并纳入目标考核内容。
三、申报要求
请各区县农机部门认真研究《2012年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补贴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1),并提出修改意见。同时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财政等部门沟通,落实实施地点,填报《重庆市2012年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示范面积申报表》(附件2),于2011年11月20日前,连同方案书面修改意见报送至重庆市农机推广总站。
联系人:熊志刚,电话:67909981、13708305475。
附件:1.2012年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补贴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略)
2.重庆市2012年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示范面积申报表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2:
重庆市2012年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示范面积申报表
填报单位(章)
机插秧作业补贴示范面(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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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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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机插秧推广面积(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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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所需秧盘数量(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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